2018年泰兴经济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18-08-01 浏览

 

2018年泰兴经济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用人行为,推进国有企业选聘工作人员的市场化、公开化,提高企业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根据《泰兴经济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决定公开招聘2018年区属国有企业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无不良记录;

3.具有拟任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限本一、本二批次)及以上学历;国外大学学历,必须有国家教育部备案认可,毕业院校排名世界前1000名。所有报考人员须取得相应学位;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81日至200081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符合条件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81日以后出生);

7.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包括高层次人才及管理、专技人员。

高层次人才应为国家“985”、“211”高校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及人数根据报名情况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并于报名结束后2天内向社会公布。

管理、专技人员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泰兴经济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泰兴经济开发区组织实施,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         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4.招聘岗位要求的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

报名时间:201881-81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泰兴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科(地址: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福泰路1号)。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填写《2018年泰兴经济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招聘单位根据简章对应聘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凭证》。

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办理的有关手续代表应聘人员本人意愿。代报名人除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于201881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泰兴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笔试

应聘管理、专技岗位人员参加笔试,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人员不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

本次招聘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见附件2)。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815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须知

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在应聘管理、专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在切分线上笔试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

在面试前因应聘人员放弃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相关规则进行一次性递补。

2.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50分(如招聘岗位形不成竞争,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主评委、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后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管理、专技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高层次人才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五)考察

由泰兴经济开发区根据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六)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报到手续(逾期不能办结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最终成绩及本简章相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聘用待遇及其他

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满。

聘用人员实施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收入810万起,硕士研究生年收入12万元起,博士研究生年收入15万元起。招聘单位为聘用人员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高层次人才年收入在同等学历聘用人员的基础上增加1-2万。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六、本简章由泰兴经济开发区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7609820

监督举报电话:052387960108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政府网站-专题专栏: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http://www.taixing.gov.cn/col/col11048/index.html

 

   附件1:《泰兴经济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招聘岗位表》;
   附件2:《2018年泰兴经济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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