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泰兴市第五届创业富民大赛的通知
日期:2018-06-01 浏览

泰兴市创业富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创办〔20185


关于举办泰兴市第五届创业富民大赛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聚力创新快转型、聚焦富民奔小康,争当苏中排头兵决策部署,大力实施《聚焦富民促进城乡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树选创业富民典型,推介优秀创业项目,培育更多创业主体。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举办以“创响新时代 奋斗赢未来”为主题的泰兴市第五届创业富民大赛。现将大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兴市创业富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531日         


泰兴市第五届创业富民大赛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聚力创新快转型、聚焦富民奔小康,争当苏中排头兵决策部署,大力实施《聚焦富民促进城乡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树选创业富民典型,推介优秀创业项目,培育更多创业主体,经研究,决定举办泰兴市第五届创业富民大赛,现制定大赛方案如下:

一、大赛主题与时间

大赛主题:创响新时代 奋斗赢未来

大赛时间:20186—8

二、组织机构与领导机构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泰兴市创业富民工作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泰兴市创业富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兴市妇女联合会

          共青团泰兴市委员会

(二)大赛组委会

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共同组成,主要负责大赛统筹与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执行、宣传、推广、沟通、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大赛内容

大赛分为创业标兵和创业项目两类赛事。

(一)创业标兵赛。突出树立创业好典型。通过讲述标兵选手自身的创业经历、创业感悟、创业成就等,弘扬创业创新不畏艰难、坚持不懈、勇攀高峰的精神风貌。以典型为引领,激发创业热情,带动更多的劳动者投身创业创新热潮。

(二)创业项目赛。突出展示创业好项目。通过全方位展示创业项目的技术质量、市场投资价值、发展前景和带动就业潜力,引导社会各类创(风)投机构关注对接,推动更多劳动者想创业、敢创业、创成业、创大业。

四、大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创业标兵、选手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普通(成人)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民、科研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等各类城乡创业人员;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创业活动,个人创业事迹突出,能够体现自强不息、勇于创业的时代精神;

3)凭借自身的专业技术和能力成功创办企业等经济实体,在我市市场监管、民政等职能部门登记注册为法人且时间不超过10年,行业内口碑良好,守法经营,发展前景广阔;

4)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帮助更多的人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显著,得到政府、社会和群众公认,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2.创业项目

本市项目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所有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须是普通(成人)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民、科研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等各类城乡创业人员;

2创办经济实体在我市市场监管、民政等职能部门登记注册且时间不超过10年(200871—2018630日),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划分标准;

3)项目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或较好的市场前景,体现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趋势,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规划和经济转型升级要求;

4)项目具有引领性,能够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5)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有股权融资需求,尚未接受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

6大学生为项目所有人的参赛项目,要适合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创业特点,具有较强的经济和社会价值,主要经营指标在本市同行业处于较高水平,其创办经济实体在市内市场监管、民政等职能部门登记注册且时间不超过5年(201371—2018630日)。

江阴市推荐创业项目需符合以上(1)、(3)、(4)、(5)项,且在市场监管、民政等职能部门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201371—2018630日),并有意向在我市“江阴·泰兴众富创业园”投资落户。

(二)其他条件

1.参赛对象只能选择创业标兵赛、创业项目赛中的一项,不得重复报名。

2.已在本市或泰州市往届创业富民赛事中获奖的选手不得以同类创业项目参加本次大赛。

3.进入决赛的创业标兵候选人需提交无不良诚信记录的证明,进入决赛的创业项目需提交经营主体的税收、社保缴费、诚信记录等相关佐证资料。

五、推荐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创业标兵推荐

创业标兵候选人由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负责推荐。

(二)创业项目报名

市内参赛选手以团队或个人的形式所在乡镇(街道)人社所报名或省级创业培训机构报名,也可到市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报名参赛(团队人数一3人左右)。江阴辖区参赛选手由江阴市人社局统一推荐报名。

参赛人员可至中国泰兴网-工作专栏-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通知公告栏下载相关表格。在申报参赛时要以文字版和电子版Office)两种形式上报。

(三)推荐报名时间

截止日期:2018630

(四)资格审核

各乡镇(街道)、部门对照推荐条件,初审参赛候选人和参赛项目,初审合格后,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六、大赛步骤
本次大赛共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及报名阶段710日前)

1.大赛组委会印发《关于举办泰兴市第五届创业富民大赛的通知》等文件。

2.召开各乡镇(街道)分管人社工作的负责人、人社所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会议,对本次大赛进行部署和动员。

3.各乡镇(街道)、市各有关单位、各省级创业培训机构积极做好本次大赛的宣传发动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大学生、大学生村官、返乡农民工、失业职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参赛动员工作

4.大赛宣传工作

1宣传动员及报名阶段,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大楼、各乡镇(街道)、村居便民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大赛通知。

2)利用中国泰兴网、泰兴人才网、泰兴市广播电视台、泰兴日报、智慧泰兴和户外大屏、创富泰兴微信公众号以及基层平台显示屏等媒体宣传本次大赛活动。

3)印制创业富民大赛活动海报,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广泛宣传。

5.名推荐工作

黄桥镇和济川街道分别至少推荐4组创业项目选手和4名创业标兵候选人(其中2名是35岁以下青年或妇女,其他乡镇分别推荐至少2组创业项目选手以及2名创业标兵候选人,其中1名是35周岁以下青年或妇女)参赛。市各有关单位分别推荐1名以上创业标兵和创业项目参赛。

创业标兵推荐材料包括:《泰兴市第五届创业富民大赛创业标兵候选人推荐表》、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参赛候选人VCR

创业项目材料包括:参赛选手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泰兴市第五届创业富民大赛报名申请表》(加盖公章)、《项目报告书》和营业执照等。

第二阶段:初赛阶段(7月中旬)

由市创业指导专家对创业标兵候选人和市内参赛创业项目进行初赛资格审核并综合评估后,确定参加复赛的创业标兵候选人和创业项目,由市创业指导专家对江阴市推荐的参赛项目初赛资格审核,并综合评估后确定10个左右的项目进入复赛。

第三阶段:复赛阶段(7月下旬)

由复赛评审委员会对创业标兵选手书面材料及VCR进行评审,经书面评审打分,得分前15名的选手晋级决赛。对创业项目选手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打分,复赛得分前10名的市内选手和得分前5名的江阴选手晋级决赛。

第四阶段:决赛阶段(8月下旬)

由省内外创业指导专家和技术专家等7人组成决赛评审委员会。委员会对创业标兵候选人个人风采进行综合评审并书面打分。对创业项目的创业团队、产品或服务、市场情况、商业模式、发展规划、财务规划和投融资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并书面打分。

1.创业标兵决赛:采取短片介绍+现场演讲+提问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观看VCR3分钟)、听演讲(5分钟)、评委提问和选手答辩(5分钟)等环节展示个人风采,着重了解参赛标兵选手的创业历程、创业成效、社会责任和示范引领性等。

创业标兵决赛程序:(1)抽签决定出场顺序;(2)参赛候选人出场;(3)播放参赛候选人VCR;(4)参赛候选人现场演讲;(5)评委提问;(6)评委评分;(7)公布分数。

2.创业项目决赛:采取路演展示(5分钟)+提问答辩(5分钟)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项目展示(PPT和实物等)、评审提问和选手答辩等环节,着重了解参赛项目的创业团队、产品或服务、市场情况、商业模式、发展规划、财务规划和投融资情况等。

创业项目决赛程序:(1)抽签决定出场顺序;(2)参赛项目个人或团队出场;(3)项目路演;(4)评委提问;(5)评委评分;(6)公布分数。

决赛评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算得平均分即为决赛现场得分。决赛总分为复赛得分与决赛现场得分之和。

第五阶段:表彰阶段

表彰方案另行制定。

七、大赛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创业标兵赛:

评选10名创业标兵,授予“2018年度泰兴市十佳创业标兵称号,每名奖励10000元;设创业标兵提名奖5名,每名奖励2000元。并从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中评出巾帼最美创业者青年创业标兵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不再重复享受资金奖励)。

2. 创业项目赛:

本市项目设一等奖1名,奖励15000元;二等奖2名,分别奖励10000元;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5000元,优胜奖4名,分别奖励3000元。江阴市推荐项目设优秀创业项目奖3名,分别奖励5000元;鼓励奖2名,分别奖励3000元。江阴市获奖创业项目入驻我市“江阴·泰兴众富创业园”并成功运营,再给予10000元的奖励。

3.优秀组织奖:对充分发动报名、积极组织初赛、开展参赛指导、推荐项目竞赛成绩优秀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并奖励4000元。优秀组织奖不超过参赛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一。

4.创业项目指导奖:对认真指导创业项目并获得决赛资格的指导老师给予500元奖励。指导多个项目的不重复奖励。

(二)赛后扶持

1.对进入决赛的创业标兵优先推荐参加各级的创业典型评选。

2.进入复赛、决赛的参赛项目优先推荐参加各级优秀创业项目的评选。

3.创业租房补贴券支持:获奖项目和个人可优先入驻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凭创业租房补贴券享受最高50平米、最长3年期限的免费场地。

4.创业贷款贴息券支持:获奖创业项目可按规定凭券享受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创业标兵可获最高50万元创业贷款,创业项目可获1050万元创业贷款。决赛获奖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最高300万元贴息贷款额度。

5.创业培训券支持:凭创业培训券享受免费创业培训,推荐参加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等活动。

6.导师结对帮扶:发挥创业导师团、创业指导专家作用,以双向选择、结对帮扶等方式安排导师给予选手创业指导。

7.创业补贴扶持:对符合条件的获奖者可帮助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保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

8.宣传推广:利用媒体资源、网络创业互动平台、创富泰兴微信公众号宣传创业典型、创业项目、创业金点子,帮助开拓市场、提升品牌形象。

八、法律申明

1.本次大赛所有参赛作品应有清晰的自主创新意识,不得抄袭或模仿,一经发现,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

2.大赛组委会有义务不泄露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3.有关本次大赛的所有信息必须经大赛组委会授权后方可在媒体及网站上发布;

4.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报道,属于参赛人员个体行为,参赛人员自行把握参赛作品中技术及商业内容的披露尺度,与大赛组委会无关;

5.参赛人员与其作品中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的所有人之间的纠纷与大赛组委会无关;

6.本次大赛相关规则及要求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大赛是聚焦富民促进城乡居民持续增收,推动全市经济和民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谋划,明确工作职责。要积极参与、支持本次大赛,在大赛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项目推荐等方面给予大力协助。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市各有关部门要多渠道大力宣传,多层次广泛动员,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创业标兵和创业项目参赛,特别要有针对性地引导成功创业者、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等重点群体参与大赛,提高大赛社会知晓度、参与度,通过大赛激发创业活力、营造创业氛围、推动大众创业。

(三)规范运行,确保安全。大赛组委会要严格把控大赛各个环节,规范比赛运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不断提高竞赛的组织水平。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绿色环保和安全高效的原则办赛,提高大赛工作效率和比赛质量。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虎,联系电话:87729592,传真:87729586

邮箱:1039998260@qq.com

附件:

1.泰兴市第五届创业富民大赛创业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2.泰兴市第五届创业富民大赛创业项目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