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企业稳岗补贴的通知
日期:2018-05-15 浏览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人社发[2018]55

关于申报2018年度企业稳岗补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泰人[2016]24号)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防失业基础性功能,现将2018年度企业申报稳岗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上年度未裁减人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3.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二、申报材料

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申报时需提供:

1.《泰兴市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工资表(20176月和12月);

4.社保参保缴费凭证(社保处打印盖章);

5.企业裁减人员(提供裁减人员名单)等相关资料。

企业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通过wgbt.mohrss.gov.cn域名,登陆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在线填报企业相关信息,完成网上资料申报工作。

三、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1861日至630日;

申报地点: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四、相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基层平台的作用,及时推送政策信息,做到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主动为企业服务,支持企业挖掘内部潜力,积极稳妥安置职工,努力促进创业就业工作。

(二)实施跟踪监测。及时跟踪企业用工变动及稳岗补贴使用情况,鼓励、支持、引导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监测失业动态,了解掌握企业职工队伍稳定情况,积极评估稳岗补贴政策效果。

(三)提升服务能力。要按照“简化手续、缩短流程、高效便企”的工作原则,大力推行“最多跑一次”经办服务,积极推广使用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加强与就业用工、社会保险等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实时校核企业参保缴费和职工变化情况。各乡镇(街道)要协助做好新申报企业申报条件的初审工作,了解掌握辖区内企业的基本情况,不断提高经办效率。

联系人:杨小娟    联系电话:87729593  

附件:泰兴市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510日